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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

发布时间:2023-11-06 03:39:51 浏览:626次

文章导读: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在农村因土地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比较常见,那么宅基地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呢?

宅基地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

1、找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宅基地是人们用来建房子的土地,在农村很多宅基地都是紧挨着的,很容易产生宅基地纠纷。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宅基地纠纷找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解决,工作人员会调取审批资料,并且实地走访了解具体情况后,调解或处理村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

2、要是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调解不了,或者是对他们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宅基地权属证明、审批证明等,不会处理的农民朋友可以找律师代劳,若证据材料属实,一般都会胜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自建房和宅基地有什么区别

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自建房归拥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所有。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自建房,也叫单门独院,单门独户,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城镇规划区或建设用地范围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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